
中国创新药研发、审批和生产已步入快车道。2016—2020年,共有194个创新药上市,其中,45个是境内外首次上市的1类新药。随着国家医保谈判的推进,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的数量大幅增加,受益的患者越来越多。
全国人大代表、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毛宗福认为,创新药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后,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进入医院的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,会严重影响创新药企业的生存、发展和再研发积极性,妨碍创新药快速推广使用、惠及更多患者。
从经济因素来看, 2017年7月起,药品零加成政策在全国正式实施。但是,药品进院需要经医院药事委员会批准,多数医院一年召开一次药事会,有的两三年才开一次。即使医院药事会通过了,一些创新药用量少,储存保管运营成本高,在药品“零差率”政策下,医院要“赔本”。医院采购配备的药品有数量品规限制,多数医院品种品规数量“满额”,引进新品种需要踢出“老药”。虽有“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不占药占比、不受总额限制”的政策规定,但因多数地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有限,随着DRG/DIP支付改革的推广,在“结余留用”政策激励下,医院通常选择放弃使用一些高值药品。
从安全因素来看,附条件批准上市的药品前期临床数据缺失,医院担心临床应用存在风险,普遍持观望态度。为了临床安全,我国2020年出台《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》,明确将“上市时间短、用药经验少的新型抗肿瘤药物”列为“限制使用级”。一些创新药对冷链管理、处方医师和药学服务有较高要求,部分医院的软硬件条件不足,没有能力、也不能引进使用某些创新药。
毛宗福代表建议,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规范性文件,建立创新药定点医院、医保处方医师和医保定点药店制度,保障用药安全与合理用药,方便患者就诊使用、处方流转和购药取药。强化督导考核,促进创新药“最后一公里”真正落地。
积极探索国家医保“柔性带量”谈判,同时解决医保准入和医保采购问题,给予创新药较为明确的市场预期,并积极探索适合新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模式。例如,建立专门的门诊药品费用基金,将适合门诊慢病患者使用的创新药物,纳入门诊药品统筹基金支付;与企业协商,建立基于临床价值的支付标准,通过基金风险分担机制,鼓励创新,畅通创新药使用。
完善新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,指导医院引进使用临床价值高的创新药。对于安全性、疗效和质量有保障的新药,应加大继续教育与新药临床使用培训力度,鼓励临床使用,让创新药惠及更多患者。
(人民日报中央厨房▪健康37℃工作室 李红梅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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